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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有关问题的公告》,正式规定打印式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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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流水号 | 学时 | 订单金额 | 下单时间 | 订单状态 | 开票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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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流水号 | 发票申请时间 | 金额 | 状态 | 发票类型 | 开票类型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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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查询到发票信息哦
订单流水号 | 开票时间 | 金额 | 状态 | 发票类型 | 开票类型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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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发票 |
未查询到发票信息哦
温馨提示:
1、发票名称默认为“个人”,如需开具单位名称,可在发票申请时选择“单位”输入单位名称及相关信息;
2、发票应在购买学时当年至第二年12月31日前申请开具;
3、购买完学时即可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4、请认真核对发票信息,在购买学时当年至第二年12月31日之前发票可申请退票;
5、发票问题咨询电话:400189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