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告知书

一、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本人相关信息和上传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省级考试机构对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省级考试机构依据报考人员报名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相关事项,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进行核实。

三、考试结束后,省级考试机构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核,对于无法核实的内容,可以要求有关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

四、在之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等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报考人员须按《报考须知》中报名地省级考试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五、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报名相关证明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增项专业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公布等。

备注:报名流程未完成,请点击下一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报考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及相关规定,对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责任已充分知晓。在此,我郑重承诺: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身份证件号:

承诺日期:

备注:报名流程未完成,请点击下一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须知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二、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操作,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名确认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四、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备注:报名流程未完成,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省份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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